[ 索引號 ] | 11500231008678254J/2021-00002 | [ 發(fā)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fā)布機構(gòu) ] | 墊江縣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9 | [ 發(fā)布日期 ] | 2021-03-19 |
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2021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隸屬墊江縣公安局,主要職責:1,、負責全縣交通管理工作,,包括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車駕管業(yè)務辦理,;2、全縣道安辦工作,;3,、警衛(wèi)安保工作;4,、全縣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和管理,;5,、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gòu)成
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內(nèi)設綜合中隊,、秩序中隊,、勤務一中隊、勤務二中隊,、事故預防及處理中隊,、澄溪公路巡邏民警中隊、沙坪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周嘉公路巡邏民警中隊,、杠家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坪山公路巡邏民警中隊等10個中隊和1個車管所,。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2733.1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14.4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jié)轉(zhuǎn)18.71萬元,。收入較2020年增加286.24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10萬元,上年結(jié)轉(zhuǎn)增加18.7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2714.42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3.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158.55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預算79.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9.2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0年增加267.5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57.5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14.4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14.42萬元,,比2020年增加267.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7萬元,比2020年增加157.5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職級調(diào)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大隊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zhuǎn)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13.75萬元,比2020年增加0萬元,,主要用于農(nóng)村道路交通違法有獎舉報,、交安辦運行工作經(jīng)費、市政設施交通設施建設維護費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jīng)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109.8萬元,比2020年減少0.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0年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9.9萬元,,比2020年減少0.07萬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shù)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9.9萬元,,比2020年減少0.08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厲行節(jié)約,,減少運行維護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0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guān)運行經(jīng)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jīng)費?? 355.6萬元,比上年增加48.64萬元,,主要原因為全年工作量增加,,辦公、宣傳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3.75萬元,。
4、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3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38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輛,。
六、專業(yè)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gòu)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jīng)費和公用經(jīng)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jīng)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lián)系人:白超 聯(lián)系方式:023-74636188
附件:
1,、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2,、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3、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4,、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5,、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6、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單位收支總表
7,、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單位收入總表
8,、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單位支出總表
9、墊江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10,、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